近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崔正军副院长带领省高院刑二庭、刑三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在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副院长倪贵武及本院党组书记,程兵院长,陈明辉副院长等陪同下,深入到我院和红安县法院,就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在红安县法院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程兵院长代表我院作典型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人权保护,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通过突出抓队伍建设、抓质量考核、抓审判监督“三抓”,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庭前维权、庭中维权、庭后维权“三维”,确保程序公正;严把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裁判文书关“三关”,实现罚当其罪;坚持寓教于审,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转化。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573件713 人,结案556件693 人,结案率为 97 %,上诉案件31件,其中二审维持27件,当事人撤诉3件,呈现重处率高、被告人服判率高;上抗诉率低、改判率低“两高两低”特点。少年法庭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连续二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湖北省涉烟案件先进集体”,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在认真听取各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后,崔正军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积极探索新型犯罪案件审理,成功审理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全国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犯罪、全省首起非法经营成品油等案件,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验区内的其他兄弟法院审理好相同或类似案件提供案例参考给予充分肯定。崔正军副院长最后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继承发扬大别山革命老区优良传统,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精神区位;二是要全面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服务和保障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三是要全面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适应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需要;四是要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服务省委“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作出新、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