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快进土的老人告政府能赢官司,而且这么快拿到补偿款,法律真好啊!”86岁的方某拿到政府的补偿款后开心的感叹道。
事情还得从2021年说起,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在未经方某的同意下强制征用方某家的宅基地,方某多次上门协商无果后,遂向麻城市法院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该案通过审理后,依法判决确认政府强制征用行为违法。后方某继续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立案后,麻城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占云积极组织原、被告到涉案讼争宅基地现场进行多次协调,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后,双方均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我再继续告下去是不是没希望?他们是‘官’,我是‘民’,民告官告的赢吗?”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座谈协调等方式查明案件的事实,多次与原、被告分别进行反复沟通磋商,依法组织双方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确定案涉宅基地面积以及赔偿措施后,经麻城法院再次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依法确认了调解协议效力并制作出行政调解书送达。
“我们接受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方案,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严格依法落实,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作为,依法行政。”某乡镇书记调解后说道。
“行政诉讼案件不一定非输即赢,要让“民告官”案件化解在源头,做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裁判并不是处理矛盾纠纷的唯一方式。本案麻城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在以和为贵的价值引领下,让当事人在平等对话中消减对抗意识,互谅互让,便捷地化解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修复已被破坏的“官民”关系,既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有助于提升政府在法治轨道上依法行政的意识,更助力形成群众懂法守法、执法温暖有力的社会治理良好格局。”承办法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