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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我在诉”的情怀  一案调解多案结

发布时间:2024-01-04 21:29 来源:mcsfy 阅读:288

通讯员:万春艳 陈佳慧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每件案件都连接着民心,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体现着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最朴素的感知和评价。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年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真正做到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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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说起。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的丈夫罗某相识,罗某下欠陈某40余万元本息未按期归还,陈某便将罗某起诉至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由罗某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陈某偿还借款本息的调解协议。但罗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债务,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罗某于2022年9月12日因病去世。罗某的遗产,其子放弃继承,由其配偶王某继承,其中包括案涉的位于麻城市某社区的房屋一栋。原告陈某在执行过程中得知王某已于2022年10月将案涉房屋卖给第三人陈某,双方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陈某认为王某系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屋,损害了其债权,故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王某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陈某的行为。

承办法官蔡永光接手该案后,发现该案争议焦点为被告王某是否系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案涉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判断是否符合“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只能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这样案件不但耗时长而且容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引起派生案件,不利于交易稳定,更不利于社会稳定,故调解才是解决该案的最好办法。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原告陈某的本意只是想实现债权,并非一定要将案涉房屋买卖撤销并拍卖,被告王某也想尽早从纠纷中抽身,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双方当事人有着较大的调解基础,原告陈某考虑到与被告王某的丈夫罗某生前关系较好,愿意在债权数额上作出一定让步,被告王某也积极筹措资金以尽快还清其丈夫生前下欠原告陈某的借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在领取调解书当日代其丈夫罗某向原告陈某支付借款本息270000元,原告陈某自愿放弃剩余欠款本息并自愿申请撤回了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论是该案还是之前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均得到一次性解决,“一揽子”解决困扰当事人多年的 “心结”,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处理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如我在诉,念念在兹。近年来,麻城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落到实处,真正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