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着力提升陪审效能 积极推进司法民主

------我院召开新任陪审员颁发证书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2-08-31 09:26 来源:麻城市人民法院调研科 阅读:2257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保障人民陪审员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我院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推荐、考察、审查等程序,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任命余明潮等12位为我院人民陪审员。2012年5月16日,我院召开新任陪审员颁发证书暨培训会议。

麻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远亮亲自为新任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对新任的12位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陪审员的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二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多在专业和法律的结合上多下功夫,不断提高个人的履职水平;三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作为陪审员,要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审判,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中,努力做好法律宣传员、司法监督员、纠纷调解员、信访化解员、工作协调员,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会上,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一定要热爱陪审工作,夯实专业基础,认真履责;在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利用多年的工作经验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支持和协助调解各种纠纷。

党组书记、院长程兵就如何开展陪审工作作了总结性发言,他提出几点建议:一是院政治处要切实加强对陪审员队伍的管理,为陪审员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业务管理,解决好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待遇、补助,及时解决陪审员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为陪审员营造良好的参审氛围。二是全体陪审员要认真学习审判专业技能,尽快适应审判工作;要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起共同把好案件处理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三是要发挥联系群众的独特作用,参与案件调解。人民陪审员要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群众信任、了解民情、代表民意的优势,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四是要强化廉洁意识,注重司法礼仪,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要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心存正义、信守廉洁、确保公正。要强化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体现自身素质,彰显法官文明和法院文化。

   会后,我院政治处还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请资深法官为新任陪审员讲解全国人大、省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有关决定、规定,介绍了法官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以及参与陪审工作法律程序的规定,为人民陪审员尽快进入审判角色打下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