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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挡道引纠纷 致人轻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9-09 11:36 来源:mcsfy 阅读:314

小车挡道引发口角纠纷,最终伤人获刑。

案情回顾:2019年2月17日13时许,许某骑着三轮车带着15岁的高某,经过陆某的家门口时,被陆某家的面包车挡住去路。许某、高某下车敲陆某家的门,欲让其挪车,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揪扯。在揪扯过程中,陆某拿起一把木柄扫把殴打高某的头部,致使高某头部受伤,满脸都是血。受伤后的高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陆某被公安民警现场口头传唤到案。经法医鉴定,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院以陆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4月1日向麻城市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陆某与高某、许某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26000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陆某伤害的对象为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该案因民间纠纷引起,被害方在案件的起因上具有一定的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陆某具有以上从轻情节,且陆某所在的社区同意将其纳入社区矫正,因此法院决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遂判决被告人陆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说法】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小车挡道,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但双方赌气,大打出手致人轻伤被判刑,实非上策。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彼此友好协商,力争圆满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小车停放应本着方便别人通行的原则,文明停车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