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一、2018年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
我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处、调研科、监察室、工会、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未成年人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技术科等16个庭科室,下设黄金桥法庭、鼓楼法庭、白果法庭、宋埠法庭、中驿法庭、福田河法庭、乘马法庭、东木法庭、三河法庭、盐田河法庭等10个基层法庭。中央政法编制156人,事业编制2人,劳务派遣人员38人,退休人员78人。共有警用车21台。枪支18支,由公安部门保管。
担负着麻城市各类民事、商事、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审判及执行任务,工作量大,协调范围广,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加大,新型经济类案件不断发生,办案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必须保障办案业务经费,提高办案质量。
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988.5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增长640.99万元,上年结余(转)153万元。收入总计4141.5万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4141.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563.5万元,项目支出5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379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5.7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988.5万元。
1、基本支出35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29.8万元。
2、项目支出578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63.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6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29.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类)99.8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费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费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费32万元。
2、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三公经费的预算是9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案件数逐年增长,承担了较多的案件执行任务,在车辆运行上需要的费用比较多。二是我院有一部分车辆已接近报废年限,其他的车辆也因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状况差,在维修和养车方面支出非常大。因此,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15.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8万元。
2、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153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