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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审理的黄冈市首例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顺利推进中

发布时间:2018-07-10 15:23 来源:mcsfy 阅读:961

      “报告,第一债权人分组会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报告,第四债权人分组会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018年6月20日上午,由麻城市人民法院召集召开的湖北蓝翔置业发展麻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城蓝翔)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随着七个分会场不断传来的表决结果表明,600余名债权人用现场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麻城蓝翔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这标志着麻城蓝翔---黄冈市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走出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麻城蓝翔于2014年1月13日经麻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的企业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先智。该公司成立后开发建设了蓝翔万象城(杜鹃世纪广场)和光彩大市场两个项目。因为开发项目过多,该公司资金来源多以高息借贷的方式募集,加之自身经营管理混乱等原因,公司出现亏损,追讨借款和工程款的债权人和索要交房的业主纷纷寻求各种权利救济,上街游行、集会、集体上访不断。该公司开发建设的“蓝翔万象城”项目不能按时竣工,无法按期交付已预售的房屋,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该企业各项业务就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开发建设的“蓝翔万象城”工程项目有可能成为“烂尾楼”,而该公司法人马先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数百户购房人、债权人聚集到市政府门前上访频繁,而且规模越来越大,购房户激愤情绪愈来愈烈,极大程度得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依法启动破产,市委政府专班护驾。麻城市委、市政府为维护社会不安定,及时抽调政府、公安、城投、房产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的工作专班,进驻麻城蓝翔公司进行摸底调查。2017年4月初工作专班进驻麻城蓝翔,发现公司账目混乱不清、资金往来杂乱无章、房屋销售乱象丛生。工作专班理清思路,分类进行摸排,历时四个多月,终于摸清情况-----麻城蓝翔己经是严重的资不抵债,企业已处于“僵而未死”的状态。麻城市委、市政府从“保民生、保基本、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反复研讨后,本着既要挽救面临破产危局的企业,更要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是消费性住房购买者的利益,让债权人的债权能得到足额清偿,决定以法治思维引导麻城蓝翔公司依法走破产重整程序。
         2017年8月8日,麻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麻城蓝翔的破产重整申请,院党组指定民二庭成立专门的审判团队,实行专人专案专审,快速推动麻城蓝翔进入重整,尽快让“烂尾楼”重返市场、服务百姓。受案伊始,困难重重:一是这是全黄冈市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的案子,没有案例可参考、没有经验可借鉴,对于法院审判团队还是管理人而言都是一次空前的挑战。二是法院不仅自己要依法处理重整,还要指导管理人开展各方面的工作……面对困难敢于迎头而上的法院审判团队的法官们,按照市委确定的角色定位,即“党委领导、法院审理、政府协同”,建立联动机制,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稳妥的推进破产工作。

依法受理债权申报,认真清算核资。审判团队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八小时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组织审判团队及管理人团队对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研讨,对麻城蓝翔破产重整案件中遇到的诸多法律障碍,如依法合理的处理前期复工、债权申报、留守人员安排、债权初步审核、通知、购房类型清理、争议观点汇总等一 些列问题,与管理人进行认真研判,给管理人依法开展工作明确思路和方向。

为保民生,走破产重整之路。审判团队紧紧依托市委、市政府及成立的工作专班,带领管理人参加由市委、市政府及工作专班召开的所有关于麻城蓝翔工作会议,在较短时间内熟悉和了解市委、市政府的大局安排和依法处理麻城蓝翔事务的工作要点;  并积极与经侦、房产、审计、城投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座谈、对接、积极收集资料,短时间内迅速熟悉并掌握了债务人的企业内部情况,为重整过程中的债权审核、资产清理、工程复工和竣工验收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节省了时间。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引导下,法院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先后完成了“蓝翔万象城”项目工程的复工、债权申报和审核、资产清理、各种类型购房户的甄别、信访接待、黄商等经营商户的运营管理、还建安置、物业管理、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善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各地法院诉讼及保全和执行工作的协调等一系列工作。在各项清理协调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麻城市法院考虑到这是件涉案人数众多、矛盾突出、社会风险巨大的案件,在没有成功招募投资人的情况下,要“保民生 保基本”,确保群众的资产安全等因素,认为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引导破产企业走重整之路是最为稳妥的方式,重整可以采取灵活的资产处置方式,以资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市场化最大限度释放土地、房产等生产要素,于是确定引导麻城蓝翔进入破产重整,并由管理人依法精心拟定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该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应提交给所有已经申报债权成功的债权人进行表决。

会前精心准备,会中准确把控。召集所有的债权人开会通过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是破产重整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但是对于法院来说,这是一项有着很大潜在风险的程序。蓝翔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局面不易掌控,很多债权人已经数次聚众上访,情绪激动,如果在会议召开时出现不可控的情况,就可能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为了成功的召开债权人会议,麻城法院由曾在中院民二庭成功审理破产案件、经验丰富的麻城法院院长潘敬秋牵头,麻城法院曾从事商事审判的陈明辉副院长、分管商事审判的夏雪华副院长参与指导,选调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组织召开蓝翔破产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会前,合议庭成员指导管理人编制了“湖北蓝翔置业发展麻城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材料里详细介绍了蓝翔从成立至今的经营状况、现有资产情况以及具体草案等,让债权人充分了解蓝翔的财产等情况,并告知所有债权人参加会议时必带的相关资料等;另为防止出现人员拥堵等状况,按照债权性质将债权人进行分组,实行分组报到参会,有效的分流避免扎堆现象。由于会前准备到位,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会议进展的很顺利。麻城市领导到大会现场开诚布公的讲话,畅通与所有的债权人交流渠道。特别是审判团队专门设置的现场提问环节,更是让所有的债权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与透明度。正是因为准备充分,把控到位,麻城市法院审理的黄冈市首例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顺利推进,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了麻城蓝翔破产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方案的通过,标志着麻城蓝翔得以继续存续和依法偿债的开始,也表明麻城蓝翔的重整之路是符合广大债权人依法受偿债务的最佳途径,是最大限度保护债务人获得新生和维护债权人最大利益化的双赢之举。麻城蓝翔重整案,凸显了麻城法院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解决社会矛盾拓宽了纠纷解决渠道,为维护社会稳定积累了经验,是一次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