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离婚了!”庭审开始没多久,面对妻子和儿子,原告游某做出了令人诧异的决定——当庭撤回起诉。起诉离婚的是他,现在不想离的又是他,如此折腾到底是为哪般?
游某与陈某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发展成为恋人关系。2007年1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10个月后生育一对龙凤胎。婚后头三年小日子虽不富裕,但平静而踏实,夫妻感情挺好。但从2010年开始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斗。在2013年一次争吵中,游某再次动手打了陈某,陈某负气回到娘家居住,为了让妻子回来,游某将婚生子游某亮送到丈母娘家,交到妻子手中。看到丈夫将儿子送过来后,不道歉,也没用悔意,担心回去后还会遭遇家暴,陈某便带着儿子游某亮外出打工。
后来游某多次前往丈母娘家寻找妻子陈某,均不见踪影,游某想尽各种办法找人,但都没有成功,最后竟想到了借诉请离婚来找妻儿。
麻城市法院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前往陈某娘家,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陈某,告知游某要求离婚,询问其态度,陈某不仅没反对,提出自愿抚养孩子。既然双方均同意离婚,案件就好办了。
12月19日上午9时,游某与陈某离婚案正式开庭,开庭没多久,原告游某就当庭撤诉。当庭撤诉后,游某才向法官道出了隐情:他并不是真心想离婚,由于父亲现在癌症晚期,已经4年没见到孙子游某亮了,父亲生前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见孙子游某亮一面,我本人也很想念儿子和妻子,经常到处找儿子和妻子,但丈母娘家的人隐瞒了他俩的去向,太过思念妻儿,万般无奈想出离婚这一招,只为逼妻子与自己见一面。
没想到丈夫游某只是以此希望能见自己一面,陈某的眼神折射出对婚生女和丈夫的心疼。
看这这场“离婚案”上演成了“真情表白”, 承办法官做起了“和事佬”,最终游某与陈某牵着一对龙凤胎踏上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