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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出击擒“老赖”

发布时间:2015-09-10 09:04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783

“现在的法官不双休,不睡觉啊!”7月19日凌晨,正在武汉某宾馆熟睡的被执行人郑某被麻城市法院执行局三位干警带上警车时,发出感叹。

2009年5月28日,朱某带领10多名农民工在郑某开办的碎石场进行采石生产,经结算郑某应付朱某工资22090元,但郑某拖欠不付,2010年朱某诉至麻城市法院,经法院调解郑某于2010年10月1日前付清朱某工资。调解书生效后,郑某一直未予履行。

2013年1月28日麻城市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凯、江波接手执行此案,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掌握了郑某的详细个人信息。郑某因其欠债较多,便外出务工,不断变换手机号码,逃避债务。

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郑某的妻子常年在麻城市某中心小学对面其父母家居住,经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被执行人郑某的妻子一直不予配合,执行陷入僵局。

对付“老赖”,要用多套方案。执行干警一方面多次找被执行人郑某的妻子做工作,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由其实施网上查控,采取“守株待兔”,准备对被执行人郑某实施司法拘留,采用法律强制措施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2015年7月18日晚上10点半,公安局通过身份信息定位,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在武汉某宾馆住所。得知这一消息,麻城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李正辉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刘援农、王凯、江波、胡刚负责执行该案。

四位执行干警下乡办案一天,刚准备休息就接到命令,面对家人的不理解和埋怨,他们依然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精心布置,科学分工。由刘援农在单位负责沟通联络,王凯、江波和胡刚赶往武汉查找被执行人郑某。

7月19日凌晨1时,三位执行干警赶到武汉某宾馆,顺利将被执行人郑某予以司法拘留。在返程途中,执行干警还继续做被执行人郑某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郑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为此,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郑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办理完相关手续时,已是礼拜天的凌晨3点多。

迫于法律的威严,7月19日下午6时许,被执行人郑某的妻子将本案的劳动报酬款及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全部付清,请求法院将郑某解除司法拘留。执行干警王凯、江波迅速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经批准,将被执行人郑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7月20日,当申请执行人朱某拿到拖欠的劳动报酬款时,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