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麻 城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王某与刘萍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王伟思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刘萍,住湖北省麻城市福田河镇松子岭村三组龙须岗垸9号,公民身份号码:42118119950519****。
执行案号(2024)鄂1181执731号
未履行金额:67100元。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之内。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刘萍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提供被执行人刘萍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1882722526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