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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1 11:29 来源:mcsfy 阅读:3662

7月10日,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晶、刘雨虹一行七人,到麻城法院视察调研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麻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雪华,党组成员罗登波和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城区法庭庭长等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罗登波汇报了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了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立案登记制工作的一些想法和措施。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晶等领导一边听汇报,一边询问了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并就在乡镇调研过程中,代表们对立案登记制工作改革情况不了解,随着案件的逐年增长,法院如何有效应对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提高满意率等问题,与法院领导进行了交流。针对代表们提出的疑问,夏雪华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解答,为了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麻城市法院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举措,法院与基层组织、行业组织对接,推动成立了劳动人事纠纷调处中心、医疗、家事、道交、金融行业等5个调解委员会,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案件从立案窗口进入后,实行繁简分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节省诉讼成本。并在黄金桥法庭设立专门的家事法庭,集中审理家事案件。

潘敬秋向麻城市人大调研组一行汇报了近年来法院的工作,麻城市法院先后被黄冈中院指定为家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裁判文书简化写四项改革试点法院,被省高院定为全省8个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同时还是全省18个多元化化解纠纷试点之一。2017年8月6日,麻城市法院被湖北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面临三难,一是审判难,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案件井喷式增长,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需要不断探索;二是配套改革推进难,法官助理和行政人员的考核与晋升制度尚未健全,配套改革向纵深推进还在摸索阶段;三是管理难,司法改革的核心要旨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因此法院的管理重点由“事中管理”向“事后管理”转变,管理上带来一定难度。

听取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全面工作汇报后,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雨虹对法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作为一个基层法院承担两个省级改革试点,并在改革试点中取得了成绩不容易,她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明确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性。要适应改革,要认识到改革有阵痛、但不改革就是长痛的道理。二是要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实行繁简分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同时要选聘好人民陪审员,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熟悉社会生活、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执行、接访等各项工作。三是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创新思维,提出解决路径和方法;同时对出现的问题,梳理出来向上级反映,争取支持。

随后,麻城市人大调研组一行视察了麻城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未成年人审判庭和黄金桥法庭的家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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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晶听取法院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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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雨虹对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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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听法院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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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调研组一行视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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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调研组一行视察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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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大调研组一行视察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