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马岗人民法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赠锦旗
编者按:近年来,麻城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黄金桥法庭作为我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代表,通过多维度多方式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被最高院、全国妇联多次表彰,形成了“金桥枫韵”的特色品牌,其核心要旨在以法治之“枫韵”架和谐之“金桥”。为集中展示全院法官在“金桥枫韵”品牌引领下能动履职、定分止争的生动实践,推动多元解纷机制走深走实,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麻城、法治麻城建设,我院特在微信公众号开设 《金桥枫韵 | 基层法官实质解纷典型案例》专栏 。该专栏展现以黄金桥法庭为首的全院各基层人民法庭在“金桥枫韵”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成果,不断完善和丰富“金桥枫韵”的品牌内涵。
一面锦旗,承载着一份认可与感激。6月24日,麻城市人民法院乘马岗法庭法官李文杰收到一面印有 “公正审判化纠纷、司法温情护童真” 的锦旗,鲜红的锦旗,是对法官秉公执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24年8月,年仅5岁的君君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君君负事故主要责任,肇事司机朱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君君被紧急送医院住院治疗。2025年3月君君父母作为君君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案件在一审过程中,因君君年龄尚小、瘢痕尚不稳定,鉴定机构在一审期间无法对君君是否构成伤残及相关的护理期进行鉴定。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李文杰为及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判决过于迟延,一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出判决,同时在判决中明确 “待君君伤情稳定后,可再就其后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另行主张权利”,为君君后续维权留下了法律空间。
2025年10月,君君的伤情稳定并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遂提起第二次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君君后续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伤残赔偿金。审理中,保险公司对君君的伤残等级及护理期不符并申请重新鉴定。承办法官李文杰经仔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发现君君两下肢相差1.6cm,而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规定,双下肢长度相差2.0cm 以上才构成十级伤残,如严格按照该标准君君的伤情明显未到十级伤残的标准。承办法官李文杰考虑到案涉鉴定意见书系保险公司委托鉴定机构作出,如准许其申请重新鉴定将可能浪费司法资源,拖延诉讼,也不利于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遂告知保险公司不准许其重新鉴定申请。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鉴定意见的专业性较强,而鉴定意见对查明事实、公正裁判至关重要,遂向鉴定机构发函,并附上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意见,要求鉴定机构从专业角度对鉴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一步作出详细的阐释和说明。鉴定机构对鉴定中的专业性问题及当事人提出的异议逐一进行了补充说明。承办法官李文杰收到鉴定机构的回复意见后,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认真梳理全案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保险公司已主动履行赔付义务,有效维护了君君的合法权益。
麻城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用法律的温度,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