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得到市人大充分肯定
有声有色 成效显著
我院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得到市人大充分肯定
5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陈远亮主任、吴铭常务副主任、董诗斌、刘泽良、汪先启、蔡家华副主任及市人大法工委、研究室等领导一行,来我院召开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院党组书记、程兵院长首先就我院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程兵院长在座谈会上指出,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来,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培训,领会立法精神;积极鼓励自学,提升专业水平;开展法官讲法,提高适用能力,精心组织安排《人民调解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学习。通过巩固发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助推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助推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全力助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健全和完善。通过坚持“调解优先”、推行巡回审判,强化协调配合。注重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通过明确组织机构、严格流程管理、建立奖惩机制、不收任何费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着力构建“便捷、利民、高效、低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经济中心”建设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在听完市司法局和市人大常委会三个视察组情况汇报后,刘泽良副主任代表市人常委指出,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公民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维护公民权益的“一件实事”;是降低国家司法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的“一件新事”;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提升民众幸福指数的“一件好事”。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有声有色、效果显著的良好态势,是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院干警积极主动推进分不开的。他强调,党委政府重视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法院、司法部门管理和指导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完善基层民调解组织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三调对接”是建立“大调解”格局的目标。
陈远亮主任最后要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健全巡回审判庭建设网络,践行司法为民,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化解,困难问题在基层一线解决,全力服务麻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图为市人大视察组成员正在认真听取程兵院长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