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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自查督查活动

发布时间:2022-02-09 16:43 来源:mcsfy 阅读:1120

为确保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麻城市法院开展为期36天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督查活动,督促涉企案件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相关制度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切实把优商、稳商、护商举措落到实处,按照《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督查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麻城市法院关于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督查活动工作方案》《麻城市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麻城市法院“四类案件”制约监督实施细则(试行)》《麻城市法院类案检索规则(试行)》等文件,把“涉企案件绩效评估”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化,确保落到实处。

组织全院学习讨论2月7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麻城市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类案件”制约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2月8日至9日,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对标对表找差距,狠抓落实促发展”专题讨论,对年终考核发现的问题,找原因、定措施,促整改,引导干警研讨了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认识,认真查摆司法服务惠企护企措施是否落实,审判执行效果是否满意以及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组织干警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开展自查督查活动。从2月10日开始,麻城市法院开展为期36天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督查活动,活动分为学习讨论、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总结提升等四个阶段。重点对麻城市法院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所有涉企案件,深入查找是否认真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是否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判管理等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的防范和处置,通过院直各单位、各基层法庭自查自评和法院工作专班专项督查,真正把经济影响评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推动把经济影响评估的每一项要求、每一项举措落实到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之中。

下一阶段,麻城市法院营商办将进一步督促各基层法庭、院直各业务庭室开展逐案自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3月1日前上报进一步总结,确保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到实处,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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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立案庭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jpg

麻城市法院立案庭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

麻城市法院民二庭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jpg

麻城市法院民二庭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

麻城市法院执行局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jpg

麻城市法院执行局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

宋埠法庭庭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jpg

宋埠法庭庭组织集中学习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