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鄂1181执1706号
本院在执行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秦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秦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秦阳,男,1986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红坪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421122198612072152。
执行案号:(2024)鄂1181执1706号
未履行金额:借款10138元及迟延履行金、执行费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的财产满足执行标的为止
悬赏条件:提供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请加办案人员工作微信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