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迎十八大维稳措施过硬
今年我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重点突破涉诉信访难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今年九月,共接待人民来访1886人次,处理人民来信48件次,其中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1件,信访回复率100%,群众满意达90%。真正做到了涉诉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具体做法是“四抓四完善”:
第一、抓制度,完善涉诉信访 “大格局”工作机制。
今年四月,我院组建了立案二庭,主要负责涉诉信访工作沟通联系和申诉复查工作。立案二庭成立后,修订了涉诉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印发了《关于院领导值班安排的通知》,规定每周一至周五,必须有一名院领导专司涉诉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确保院领导接访处访不缺位,使首访接待负责制真正得到落实。二是制定了《关于申诉复查、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的规定》,确保涉诉信访和申诉渠道畅通。三是印发《成立麻城市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上级法院和本市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检查、督办、回复等。
为确保上述制度的落实,我院具体建立了《涉诉信访疏理排查情况台帐》,明确了涉诉信访的报备程序和要求,即各办案单位自今年五月起,每月向立案二庭报送“不稳定涉诉信访苗头”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我院还建立了《重大节会期间切实做好涉诉信访维稳情况台帐》,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时向立案二庭重点报送“赴省进京隐患”情况,并报院长或分管院长决定,落实涉诉信访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于需要重点督办的案件,还制作了《涉诉信访案件交办函》,要求办案单位收到交办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信访当事人,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立案二庭。这一系列制度措施,使我院形成了“大信访”工作机制。
第二、抓化解,完善进京上访涉诉信访积案消化机制。我院高度重视并着力抓化解进京上访涉诉信访案件,一是通过主动与涉诉信访人见面沟通,消除隔阂,充分听取意见,确定其信访诉求,又查阅相关案卷材料,还走访原审办案人和案件知情人。在此基础上,及时回复转交、督、办领导和单位,不仅让涉诉信访人满意,而且有关领导和交办单位也表示满意。二是通过快审快执抓化解。今年五月底,麻城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向我院交办了一进京上访涉诉信访案件。我院立即督促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及时与信访人见面沟通。立案二庭迅速向执行局发出《涉诉信访案件交办函》,执行局火速组成执行专班,在20多天时间内,执行了该案。三是通过诉调对接、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解纠纷案件,在立案阶段对于涉及群众上访案件,委托相关调委会进行调解,将有涉诉信访苗头案件及时化解。今年,在立案阶段通过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纠纷12件。
第三、抓预防,完善对有上访苗头的各类案件主动防范机制,有效避免或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发生。我院为有效预防或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对每一件可能形成上访的案件,不以最后审判或执行结论作为上访隐患案件去排查,而是从当事人来访或来信中,发现有上访苗头就介入案件,将涉诉信访苗头和趋势化解在信访发生之前;为切实有效预防评估涉诉信访案件,我院对信访人提出的涉诉信访投诉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要求涉案单位对当事人的信访投诉予以高度重视,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其合法诉求及时予以答复,对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立即予以纠正,对不合法诉求予以释明或疏导,及时消除信访人的对立情绪或怨气。为有效预防、消化涉诉信访案件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四、抓约访,完善多元化解疑难复杂涉诉信访案件机制。今年年初,麻城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向我院交办了6件涉诉信访案件,还有我院自行疏理排查出9件涉诉信访案件。我院对这些特殊涉诉信访案件,一方面慎重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求每月要与涉诉信访人约访见面听取意见,将做稳控工作的书面材料报立案二庭备案;另一方面要求与涉诉信访人所在地的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经常沟通情况,共同研究稳控措施,确保重大节会期间不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与此同时,要向转、交、督办领导和单位回复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