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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小伙传播破坏性程序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09-13 15:25 来源:mcsfy 阅读:229

9月11日,麻城市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28岁的小伙子柳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而他当时仅仅获利11000元。

2015年10月,柳某通过互联网购买了“微商助手苹果版”软件及授权程序,在网站、微信上进行宣传,并以每套99-599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该软件使用后,对微信客户端软件实施增加、删除、修改的操作,用户反响强烈并报警,柳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起诉。

麻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查明,柳某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共计销售95套,获利11000余元。经鉴定,“微商助手4.2-7”软件存在对微信客户端软件实施增加、删除、修改的操作,对软件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行方式造成了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柳某传播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当依法处以刑罚。鉴于被告人柳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退清涉案赃款,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其所在社区愿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遂判决:被告人柳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哎,28岁的小伙子,正值干事创业的大好年华,被11000元钱圈刑受罚,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