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会导致转弯离心力增加,侧滑、侧翻风险加大,超速酿成事故后害人害己。10月23日,麻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判处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祝某因驾车超速行驶,酿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7日,被告人祝某驾驶王某的桑塔纳轿车,在避让前方同向由右往左行驶的摩托车时,由于车速过快,冲向路左侧,撞上花坛沿石后侧翻,造成副驾驶室乘坐人王某被抛出车外摔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祝某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案发后,祝某拨打120抢救王某,并在现场等待警察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16年10月31日,祝某与被害方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已支付全部赔偿款35万元,取得了被害方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被告人祝某案发后积极抢救被害人,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的损失,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审前社会调查证明被告人祝某犯罪后有悔罪诚意,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较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