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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巡回法庭进监狱成功调解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7-07-27 17:13 来源:mcsfy 阅读:513

7月25日,麻城市法院福田河法庭的法官把巡回法庭开到河南省平原监狱,将调解延伸至高墙内,成功调结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同时也给正在服刑的当事人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课。

陆某某在浙江务工时与章某某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13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由于双方婚前认识不足,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夫妻感情不好。2015年章某某外出务工,随后与妻子陆某某失去了联系,电话也打不通。无奈之下,陆某某只好带孩子回娘家居住。章某某音讯全无,让妻子陆某某心灰意冷,感觉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遂向麻城市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由原告陆某某抚养,被告章某某承担小孩抚养费用。

案件受理后,福田河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章某某户籍属河南省陕县,遂委托其户籍地管辖法院,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向被告章某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通知被告章某某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陕州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到达被告章某某的家,向章某某的父亲询问其儿子的基本情况,并告知章某某的父亲,陆某某起诉章某某离婚案子的事实。章某某的父亲抵触情绪大,极不配合,也不愿意透露儿子的行踪。在陕州区法院工作人员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相关规定后,章某某的父亲才说出儿子在监狱服刑的事实,至此才找到被告章某某。

鉴于被告被处以限制自由处罚,为了维护被告章某某依法诉讼的权利,福田河法庭的承办法官按规定与平原监狱协调好后,把法庭设在了监狱,并立即驱车前往,在平原监狱里,原告陆某某终于在时隔两年多见到了自己的丈夫,才得知自己的丈夫在监狱服刑的事实。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与原告陆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在监狱的会见室里见到了被告章某某。庭审中,主办法官询问了被告章某某对于原告陆某某诉请离婚的看法,被告章某某刚开始有抵触情绪,不愿意离婚,也不愿意放弃小孩的抚养权。经过承办法官一番说法析理,章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家庭、对妻子和孩子造成的巨大伤害,解除婚姻关系对双方而言都是一种解脱,对年幼的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为此深感自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为了不耽误原告,章某某表示同意离婚。原告陆某某也考虑到被告章某某现在身陷囹圄,愿意放弃让被告章某某支付孩子抚养费,由自己一人抚养孩子。至此,原、被告同意离婚并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对法院能够在监狱开庭表示感谢。承办法官与章某某进行了沟通“任何人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栽倒了不可怕,最重要的是重新站起来。你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希望你积极改造,多学法守法,争取早日出来,重新做人。”听完法官推心置腹的劝诫,章某某红了眼眶,对法官的教诲表示了感谢,决心在监狱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出狱,好好重新做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