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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调解为振兴乡村脱贫解困

发布时间:2018-12-25 17:16 来源:mcsfy 阅读:1386

2018年12月24日,黄冈市中级法院、麻城市法庭福田河法庭调解一起涉贫困户纠纷案,帮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难题。

严某是一名贫困户,有资格享受政府提供的五万元无息贷款开展脱贫项目,严某为此向村委会申报了“山地放养鸡”的扶贫项目。姚某与严某系同村人,是该村的致富能人,开发建设的涉案农庄颇具规模。严某通过考察,看中一块林地准备养鸡,但前往这块林地必须经过姚某的农庄。于是严某找到姚某,把建养鸡场的想法告诉姚某,得到了姚某的认可。但严某在规划养鸡场的通水通电通路方面与姚某没有取得共识,产生矛盾。严某认为姚某阻碍其建养殖场,严某以姚某加固水库堤坝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为其养殖场通水通电。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查明,被告姚某在农庄内建有居民用水的水厂,养殖场通水通电应当由原告严某向相关供水供电部门依法进行申请,被告没有义务向原告通水通电。另查明,被告姚某加固加高水库堤坝,虽然路面不平整对出行有一定影响,但能正常通行。

振兴乡村,首要职责是帮助村民脱贫解困,作为麻城市法院振兴乡村示范法庭的福田河法庭庭长雷锦锋,把这一案件当作重点案件进行办理。通过走访了解到,两位村民均是想发展农业产业。特别是姚某农庄里种植的油茶、果林是振兴乡村战略的特色产业,是产业大户,既要维护贫困户的合法利益,也要为产业大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雷锦锋多次进村入户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调解不成,遂驳回了原告严某的诉讼请求。严某不服,上诉至黄冈市中级法院。

贫困户的事无小事,为了尽快解决这一纠纷,回应贫困户脱贫的司法需求,案件受理后,黄冈市中级法院非常重视,组成了法官吴刚、张汉梅、刘丹组成的合议庭,审判长吴刚带领合议庭成员与麻城市法院福田河法庭庭长雷锦锋,一方面向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了解情况。一方面深入实地勘察现场,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平复双方的情绪,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协商解决办法。为了将法律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依法公正处理好该案,确保贫困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两级法院办案法官邀请双方律师和镇村干部上门分别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经过三次登门调解,法官的坚持和耐心,终有收获,被告作为该村的致富能人,表示愿意继续帮助原告严某通过产业致富。遂达成被告姚某将水库堤坝道路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并为原告严某的养鸡场提供通水、通电的便利,但具体通水、通电手续由原告严某找相关部门办理,严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的调解协议。

脱贫攻坚”是民生之大计,是社会发展的重心。为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两级法院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上力求通过审判工作能最大程度上帮助贫困户,努力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