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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第二起房地产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09-17 11:21 来源:mcsfy 阅读:2349

9月16日,麻城市法院第二起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件——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这标志着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走出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系2013年1月6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服务、建材批发零售的企业,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是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设立后,开发建设了“荣新·世纪锦城”项目,由于开发商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致使“荣新·世纪锦城”项目形成“烂尾楼”,导致无法按期交付商品房、无力清偿债务。“荣新·世纪锦城”项目涉案诉讼160多件,抵押及销售房屋被全国多家法院查封,公司股东股权被法院冻结,涉及627个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荣新·世纪锦城”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众多,矛盾突出,多次出现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麻城市委、市政府为维护社会安定,成立由副市长牵头的工作专班,决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稳妥处理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出现的系列问题和困难。2018年6月20日,麻城市法院依法受理了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后,认定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事实,符合重整条件,裁定受理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依法指定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决定由副院长夏雪华牵头负责,由民二庭庭长姜辉担任审判长,与法官梁胜阳、张午明组成合议庭,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并与管理人共同筹备本次会议。

会上,审判长姜辉向债权人介绍了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审理情况和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情况。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所作的执行职务的报告,管理人委托的中介机构介绍资产评估及资产负债审计情况,管理人详细解读了重整计划草案。

经审计,“荣新·世纪锦城”项目用地面积为96828.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338948平方米,项目用地中53392.4平方米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已施工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余下42512.8平方米土地因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未向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交付土地。经资产评估,“荣新·世纪锦城”项目资产价值为53136.012363万元,负债合计83880.726011万元。

在分组表决前,麻城市政府领导介绍了公开招募投资人,恢复公司持续开发经营能力的情况。2019年9月2日,管理人与江西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约定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由投资人采取承债式收购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承接公司全部资产和债务,全额出资恢复未完工部分施工和未开发建设楼盘的施工。协议签订后,投资人已依约交付了履约保证金2亿元。

随后,债权人分成出资人组、担保债权组、税款组、工程款组、购房组和其他债权组等六个组,首先法官及管理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然后分别对湖北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顺利通过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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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债权人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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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合议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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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分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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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分组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