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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在我院基层法庭首度亮相

发布时间:2012-11-29 16:48 来源:麻城市法院调研科 阅读:810

   

近日,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在我院宋埠、乘马二个基层人民法庭安装完成。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实行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图案、统一字体,包括门楣标识、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三个部分,标识用色为赭红色,历史厚重感强,展现了庄严、肃穆的法庭形象;标识上的文字、符号、装饰线条、法徽图案所在方形背景区域的颜色为纯白色,字体为老宋体,字体庄重,颜色醒目;路口指示牌安放于法庭附近路口,包括法徽图案、单位名称、指示方向符号和联系电话,标识明显,起到了“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作用。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法庭外观形象特点各异,外观标识不规范。为统一和规范人民法庭标识,方便人民群众远距离识别,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统一和规范人民法庭标识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确保效果”的原则,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中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积极与黄冈中院统一招标的标识制作安装公司进行协商,由该公司按设计要求布局装饰,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地完成人民法庭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工作。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设置,不仅完善了我院基层人民法庭的司法便民设施,有利于群众的识别,方便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诉讼,还能很好地展示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的崭新风貌,是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