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司法确认给力 行业调解显效

————民一庭快速确认一信访行业调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2-11-29 16:50 来源:麻城市法院调研科 阅读:382

   

2012年8月29日,我院民一庭按照分管院长夏雪华指示对麻城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两起信访案件的调解协议的相关材料当即进行审查后依法予以确认,并于当日出具了《确认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彻底平息。

2002年12月18日,余某、周某、丁某林、冯某鹏、王某丽等购买了麻城市规划局办公楼一楼门面房,房屋地基与规划局共有。余某等五位业主为扩大餐馆经营,分别于2005年、2006年又租赁了规划局位于门店后的空闲地,临时搭建了厨房和餐厅。2010年市规划局因办公楼多处横梁陆续出现断痕,经鉴定为C级危房后,多次与余某等五位业主协商改建,终因改建后的门店置换、回购等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未达成协议。2012年初市规划局书面要求余某等五位业主自行拆除临时建筑,余某五位业主认为租赁合同有效,且双方就改建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自行拆除。2012年4月18日市规划局对余某等五位业主的临时建筑强行拆除,致使余某等五位业主餐馆停业。余某等五位业主要求市规划局赔偿损失被拒绝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麻城市信访局多次组织协调,并聘请了评估机构对余某等五位业主的损失进行了评估。2012年7月30日,麻城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市规划局、余某等五位业主进行了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由市规划局一次性赔偿余某等五位业主经济损失330846元的调解协议。2012年8月29日,市规划局、余某等五位业主申请我院对双方的调解协议依法确认。余某等五位业主领取了法院的《确认决定书》后,感觉吃了定心丸,纷纷表示不再上访。

麻城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我院高效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称赞,叶礼英局长说:“人民调解的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方便、快捷,能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消除信访隐患,真正起到定纷止争、息访的作用,我要在全市信访系统大力推行这一新模式”

(据民一庭提供信息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