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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旁的庭审

-----麻城市法院宋埠法庭巡回审判进山村

发布时间:2018-12-19 15:22 来源:mcsfy 阅读:696

“冯法官,真的谢谢了。这冷的天还劳烦你们上门开庭,帮我们把纠纷解决了!”

北风呼啸,山路崎岖。12月17日,在距离宋埠镇区6公里外的某山村,麻城市法院宋埠法庭审判团队在病床旁成功调处了一起离婚纠纷。

吴某某系退休教师,1996年妻子去世后,一个人独自生活,2010年中风后瘫痪。2015年8月,74岁的他经人介绍与隔壁村68岁的丧偶女性刘某某认识,于当年10月14日办理登记结婚手续。2018年12月,吴某某与刘某某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12月17日,吴某某向麻城市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某解除婚姻关系。

宋埠法庭副庭长冯海飞接手案件后,了解到该案原告吴某某是一名腿脚不便的老人且目前躺在病床上,被告刘某某居住在偏远山村。冯海飞考虑到如果在宋埠法庭开庭,则对双方当事人来回返还都极不便利。本着“让群众少跑路,让法官多跑腿”的司法便民原则,承办法官冯海飞带着法官助理周振兴一行来到原告吴某某家中,召集原告吴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被告刘某某一起在原告家中巡回审理该起离婚案件。

虽说巡回审理现场简陋,但是庭审规则规定的庭审必要步骤一项都不能少。核对原、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法庭纪律、宣读诉讼请求……庭审程序有条不紊的依次进行。

两个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焦点通过承办法官的调解释法后逐一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趋于统一,最终达成被告刘某某同意与原告吴某某离婚,吴某某一次性给予刘某某生活扶助费5000元的调解协议。

病床旁庭审现场.jpg

病床旁庭审现场

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jpg

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