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成立全省首家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对我国各职能部门提出的新课题,是与时俱进必备的基本功,也是我院创新审判工作方法的一项新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新方式,把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的新成果、新经验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进行固定,如何发挥审判服务功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和良性发展,自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这是我院一直探索的课题,为此,我院把大力推动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的全覆盖,构建“大调解”格局,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头戏。我院在推动全市完成基层乡镇的民调组织的全面建立和正常运行后,着重在行业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上做文章。目前,针对我市地域广,人口多,且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特殊时期,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行业逐渐增多,金融业务日趋繁荣,随之而来的是涉及金融行业的案件急剧上升,特别是麻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该社机构改革将所有的欠贷案件集中由风险经营部统一管理后,每年几百件案件都由我院审理,该社案件普遍标的小,覆盖面广,案源分散,我院的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在此情况下,我院向麻城市人民银行建议成立金融行业调解委员会。麻城市人民银行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批准成立了麻城市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我院为了指导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确开展业务,巩固其调解成效,为金融行业调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经院党组研究在麻城市人民银行派驻巡回审判点。我院、麻城市人民银行、人民调解组织及金融机构四方共同建立全方位的对接联动机制,为创新、发展和完善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7月20日,麻城市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麻城市人民法院驻金融机构巡回审判点正式挂牌成立,这是黄冈市乃至全省首家成立的金融行业调解委员会。黄冈市中院副院长熊小明、黄冈市人行副行长兰志贤、黄冈信用社监事长秦宏京、麻城市副市长祝勇刚及麻城市法院院长程兵和麻城市司法局局长袁志辉、麻城市各金融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揭牌仪式。黄冈中院副院长熊小明作了重要讲话,对人民法院如何发挥业务指导,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强调了三点:一要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理论上的培训和业务上的指导,切实增强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努力追求巡回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二要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的作用,加大司法确认力度,以审判权确认金融调解委员会的成果和效率;三要充分整合资源,加强各方工作联动,将诉调对接工作做到无缝对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并对两个机构的今后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明确指出这两个机构成立后,应有序、依法、高效运作,采取诉调对接的方式处理金融纠纷和案件,在调解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守法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麻城市金融信用环境,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为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成效,取得更好的工作经验。
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人民调解法》,处理金融机构与客户间纠纷、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间纠纷的一种调解方式,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可以消除当事双方的顾虑,赢得信任,易为当事人双方接受,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因此,麻城市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麻城市人民法院驻金融机构巡回审判点的成立可以从根本上推动金融行业借贷纠纷化解,为构建安全的、良好的金融借贷关系作出有益的尝试;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处置金融纠纷上开辟绿色通道,为增强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充分利用诉调对接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真正体现了“为人民司法”的宗旨。
据悉,上述两机构成立以来,已成功调处金融纠纷十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