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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166名新任人民陪审员上岗履职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9 来源:mcsfy 阅读:2233

7月27日,麻城市法院组织166名新任人民陪审员举行就职宣誓并开展岗前培训,标志着该批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履职。这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该院选任的首批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雨虹、麻城市法院院长潘敬秋、麻城市司法局局长曾祥超等参加活动。人民陪审员任职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雪华主持。

任命仪式上,麻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涂军宣读了任免文件,参会领导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宣誓仪式上,奏唱了国歌,麻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作为监誓人,麻城市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朱超升作为领誓人,带领新任命的166名人民陪审员庄严宣誓。这标志着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力,参与案件审理。

就职宣誓仪式结束后,麻城市司法局局长曾祥超向新选任的166名人民陪审员表示了祝贺,并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要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积极作用,加强自我约束,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雨虹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要充分认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要树立起司法为民的意识;要勤奋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审判业务;要正确处理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法院要保证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各项权利。麻城市人大将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监督力度。

麻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对新任人民陪审员就如何开展陪审工作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166名人民陪审员加强学习,当好当好“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尽快适应审判工作。并表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我院按照该法的要求,将加大力度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庭审技能培训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工作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机制,切实改变以往人民陪审员“请而不到”“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状况,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

最后,麻城市法院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前的相关培训。培训会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克勇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雪华,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朱超升,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克勇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若干规定的解释》等规定及人民陪审员实际使用、奖惩、考核等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重点讲述了人民陪审员应享有的权力及应遵守的职业操守和纪律等,为人民陪审员的顺利上岗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

人民陪审员培训全景.JPG

陪审员宣誓.JPG

宣誓大会.JPG发放任命书.JPG培训会.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