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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2 16:16 来源:mcsfy 阅读:5054

           (20231181刑2

罪犯付豪,男,1998年4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1181199804276613, 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麻城市,住麻城市乘马岗镇肖家山村付家垸55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千元判决生效后,付豪的法定监护人以其患有精神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本院已立案受理。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本院(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麻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人:鲍继宁,联系电话:0713-2992367)。

                       

 

  ○二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