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麻城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动融入辖区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远赴异地实施财产保全。山东省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麻城市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因业务往来,购买麻城市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200万元的产品,后山东省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公司陷入困境。麻城市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要回货款,一纸诉状将山东省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看似一起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若盲目地做出判决,势必给被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在不影响被告企业生产的前提下,依原告申请,办案人员对该公司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在经过耐心细致地庭前调解后,被告企业多方筹措资金在一个月内偿还了200余万元的货款。案件的圆满解决,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影响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同时也为企业争取了“救命”的时间。
多举措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麻城市系农业大市,金融机构每年向农业、农民发放大量信贷业务,发生一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院民二庭成立金融机构调解委员会,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审金融借贷纠纷的案件。金融机构调解委员会为了便于找到案件当事人,方便当事人诉讼,利用午休、晚上和周末的“黄金时间”,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
在清收贷款过程中,法官对信誉差的贷款户加强法制宣传,予以批评教育,强化农民信用意识,处理好借贷纠纷;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冻结、查封、扣划财产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暂时有困难,但确有还贷诚意的执行人,由金融机构与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让当事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以来,该院有针对性地采取“集中审、集中调”的做法,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审理信用社作为原告的借款纠纷案件60多起,为信用社回收案件款700余万元。此外,该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信用社在办理贷款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向该信用社提出了司法建议。
制定法律套餐上门服务。结合辖区企业所需,建立联系走访制度,到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建言献策,为企业送去法律“大餐”;及时总结涉企类案件审判经验,就法院受理的涉企案件的情况及变化趋势,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按照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分执行款和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的“三优先一慎重”原则办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调处涉企纠纷;加大诉讼费减免力度,对涉诉企业中妇女、残疾人以及下岗职工、低保户等特困群体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结合本地经济形势和企业类型、经营模式、运营状况等,量身制定服务企业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2015年,该院法官先后到辖区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7次,为企业及其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共3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