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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庭携手妇联、社区帮扶“失足少年”

发布时间:2018-03-26 17:04 来源:mcsfy 阅读:600

近日,麻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功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并携手妇联、社区为被告人路某安排好被释放后的工作生活,此举既给被告人路某以深刻的法律教育,又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未来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被告人路某年仅16周岁,在其7岁时候父母便因感情问题而离婚,虽然当时协议由母亲抚养,但其母亲邹某却一直对路某漠不关心。破碎的家庭、缺失的母爱,导致被告人路某心灵产生严重挫折。两年前,路某从某中专辍学后,就流浪街头,没有正式职业常以网吧为家,后来因没有经济来源萌生邪念,多次在麻城市及罗田县等地实施盗窃,终陷囹圄。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准备通知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可是路某很抗拒,不愿提供其父母的联系方式。通过查阅案卷,主审法官了解到路某的的成长经历,对路某的境遇十分同情,通过多种途径找到路某的父母及其几位亲戚的联系方式,并拨打他们的电话,可是其父母的电话无人接听,几位亲戚也是种种理由不愿出面。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帮教,主审法官决定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特邀麻城市妇联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员出庭参与帮教。妇联副主席夏永霞当庭表示,如路某愿意学习一技之长,妇联可以提供帮助。

庭审后,合议庭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有关法律规定,拟对路某从轻处罚,那么路某就可以被释放。可是,根据路某目前的情况,释放之后,路某没有落脚之处和生活来源,该怎么办呢?合议庭成员考虑到这个现实问题,又陷入了沉思。

经多方考虑后,主审法官找到麻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主任胡劲,请其帮忙联系路某所在的社区,看能否由社区将路某暂时安置。在胡劲的帮助下,主审法官联系到被告人路某社区负责人,对方当即表示同意将路某接回社区,并积极联系路某的亲属,根据路某的情况安排其在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路某释放的当天,主审法官看着路某跟随社区负责人一起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想想路某未来成长的道路上,一路上会有更多热心的帮扶,心中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