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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家事法庭为平安家庭建设发出“平安符”

发布时间:2018-09-04 11:33 来源:mcsfy 阅读:743

9月3日,麻城市法院针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这是获该院发放的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今年7月25日,余某某到麻城市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匡某某离婚。立案后,黄金桥法庭承办法官胡成姜迅速通知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在家事法庭的庭前调解中,原告余某某称与被告匡某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其子现正在某高中读高三。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为生活琐事吵打,原告余某某在2013年起诉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加之原告心疼孩子,最后撤诉。但双方关系并没有改善。被告匡某某称夫妻关系还可以,孩子正在就读高三,为了孩子的学习生活不受影响,双方应冷静考虑一下这段婚姻是否有维持的必要。

听了原被告陈述后,法官胡成姜认为现在正是其子进入高三的关键时期,且被告有和好意愿。经过慎重考虑后,法官决定采用新的处理模式,向夫妻两人发出了该院的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予双方两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当事人和好或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到法院签署协议或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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