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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冢受损起纷争
温情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26-08-10 16:00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28

编者按:近年来,麻城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黄金桥法庭作为我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代表,通过多维度多方式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被最高院、全国妇联多次表彰,形成了“金桥枫韵”的特色品牌,其核心要旨在以法治之“枫韵”架和谐之“金桥”。为集中展示全院法官在“金桥枫韵”品牌引领下能动履职、定分止争的生动实践,推动多元解纷机制走深走实,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麻城、法治麻城建设,我院特在微信公众号开设 《金桥枫韵 | 基层法官实质解纷典型案例》专栏 。该专栏展现以黄金桥法庭为首的全院各基层人民法庭在“金桥枫韵”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成果,不断完善和丰富“金桥枫韵”的品牌内涵。

祖坟祭祀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传统习俗,是家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的特殊精神载体关乎群众情感寄托与精神权益。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三河口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僵持多年的祖坟损毁邻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邱黎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勘验、耐心释法,历时两个月细致调解,成功化解双方尖锐矛盾,让反目多年的邻里重归于好。

李某与林某为同村相邻住户,邻里相处多年。李某家族历代祖坟坐落于两家屋后杂树林旁,长期平稳相安无事。2023 年,林某因旧房重建、修整入户通行道路,在清理推倒屋后杂树林、机械平整场地作业过程中,不慎将李某家族无墓碑的祖坟土包铲压损毁。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坟冢损毁数量、责任承担、赔偿事宜产生巨大分歧,争执不休,邻里关系彻底破裂。李某坚持林某施工损毁祖坟共计 13 座、过错重大、性质恶劣,且先祖安息之地遭到破坏情感受到极大伤害,要求林某立即恢复 13 座祖坟原状,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6 万元。而林某始终只认可损毁 1 座坟冢,并辩称自己已对受损坟土进行回填修复,拒绝李某高额赔偿及大范围修复诉求。

村组干部多次居中协调,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诉求差距悬殊,多年调解均以失败告终。矛盾长期积压无法化解,李某无奈诉至法院,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该案并非简单的财产侵权案件,不仅涉及财产损失,更关乎宗族情感、乡风民俗与邻里和睦,简单一判了之无法真正根矛盾,极易引发次生纠纷、引起邻里情绪对立。为精准查清案件事实、客观公正处理争议,法官坚持下沉办案、实地溯源。

法官第一时间深入村居,向村干部、知情村民详细核实纠纷起因、过往调解细节、坟地历史边界及现场原貌。为固定关键事实、厘清争议焦点,承办法官数次前往纠纷现场实地勘察,细致比对施工前后地貌变化、逐一核对坟冢分布与受损情况,全面掌握案件真实情况,为后续精准调解筑牢事实基础。

查清事实后,法官着手做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法律规定与乡风民俗兼顾。一方面,向林某释法明理,明确祖坟作为特殊纪念物,承载着家属人格利益与精神寄托,擅自损毁他人祖坟、破坏亡人安息之地,违背公序良俗,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充分理解李某家族先祖坟冢受损的悲痛心情与多年维权的委屈,耐心安抚其情绪,同时向其释明,案涉坟冢没有立碑、缺少标识,客观上存在坟冢数量举证上的现实困境。

在此基础上,法官结合双方世代相邻、长期共处的邻里实际,反复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摒弃对立、珍惜邻里情谊,摒弃非赢即输的争执心态,立足化解矛盾、修复关系解决问题。经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沟通疏导,对立情绪逐步消解,诉求差距不断缩小,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林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赔偿款共计 13000 元;案涉受损祖坟由李某自行负责修缮恢复原状。协议达成后,林某当场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真诚道歉。李某亦充分谅解林某施工过失行为,不再追究其余责任。昔日争执不休的双方当庭握手言和,一场僵持数年的邻里积怨彻底圆满化解。

小事不出村、矛盾化源头。此次纠纷的圆满调处,是三河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进“三河枫景”品牌建设的生动缩影,为麻城市人民法院“金桥枫韵”品牌建设增添类案处置的范例。下一步,麻城市人民法院三河口法庭将持续聚焦邻里、涉农民生小微纠纷,坚持法理情理兼顾、调解优先原则,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以司法温度守护淳朴乡风、维系邻里和睦,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