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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法官成功调解“无纺布”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8-25 09:14 来源:mcsfy 阅读:456

8月24日,麻城市法院黄金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21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0年4月12日,廖某与阮某在微信上商定生产口罩的原材料(无纺布)买卖交易,因廖某公司急迫需要,廖某与阮某商定好规格和价格等事宜后,廖某在两天后于4月14日以微信转款、支付宝转款、银行转款方式向阮某交付货款27万元。阮某收款后承诺按约定发货,否则退款。阮某发出6万元的货后,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诿没有交付剩下的无纺布。廖某多次追讨无果,后将阮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阮某返还21万元的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麻城市法院黄金桥法庭受理该案后,因该案涉及到湖北、安徽、河南三地的企业客商,当事人均有生产销售任务,按正常的审理程序,不利于复工复产,承办法官李文杰考虑到这些因素后,为减少企业诉累,遂决定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从法律角度释明利害关系,同时告知被告阮某企业如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会对企业经营发展和个人出行造成一定影响,希望被告阮某能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调解过程中,被告阮某提出因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后资金回笼较以前慢,希望能分期分批退还货款。

最终,通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阮某自愿分期分批向原告廖某退还货款21万元,即自2020年8月起,每月28日前向原告廖某退还货款3万元,直至全部退还为止;并自愿赔偿原告廖某因此次诉讼支出的律师费1万元。原告廖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疫情常态化形势下, 麻城市法院黄金桥法庭在审理涉企纠纷案过程中,将涉案企业的司法需求融入案件审判各个环节中,力促纠纷妥善化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