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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旬老人闹离婚 法官调解准离

发布时间:2019-01-24 17:37 来源:mcsfy 阅读:1295

春节临近,是亲人团聚的日子,麻城市法院乘马法庭却收到一起特殊的离婚案,申请离婚的老汉已经90岁高龄,是该院近年来审理的离婚案件中年龄最高的。

事情从15年前说起,郜老汉是一位离休干部,2002年前妻去世后,儿女担心父亲寂寞,就将郜老汉接到其家里一起居住,儿女虽然非常孝顺,而且他每月的退休金也不少,不愁吃穿。但儿女再好也缓解不了失去老伴后的孤独与寂寞,他萌生了再娶老伴的念头。经朋友介绍,2003年3月,郜老汉与小自己15岁的丧夫妇女雷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双方相互照顾、相互体谅,夫妻关系较为和谐,但之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同,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经双方子女协调,夫妻关系得以缓解。近两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妻两人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在生活上彼此不能照顾,一日三餐得不到保障,两个老人经常发生争吵。2017年国庆期间,郜老汉被其子女接外居住后,双方自此分居生活,夫妻间缺乏感情沟通,导致夫妻之间感情产生隔阂。

2018年1月,原告郜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75岁的雷某伤心欲绝,不能理解老伴的行为,并表示不同意离婚。该案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请。2018年10月,90岁高龄的郜某第二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麻城市法院乘马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刘水平深入两位老人的住所核实案情,了解到在郜某与雷某结婚后,郜某身上已经落下不少毛病,生活需要别人照顾,幸亏雷某身体硬朗,悉心看护他,这让郜某的子女心中充满感激。郜某第二次起诉离婚让被告雷某及其子女极为反感。雷某及其子女认为照顾了郜某十几年,现如今的雷某身体大不如前,雷某以前的付出不值得。接到法院传票后,雷某流泪了,坚决不同意离婚。

主审法官刘水平审理了很多离婚案件,但是审理90岁老人的离婚案,还是头一次。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刘水平将原告及其子女接到雷某所在的住所就地开庭巡回办案。

法官刘水平从有利于两位老人晚年生活出发,做调解工作。在调解中,雷某知道郜某心意已决,再加上考虑到自己也有儿女照顾,雷某最终同意离婚。为了感谢雷某的照顾,郜某一次性给予雷某经济帮助款7万元,对其现租赁的房屋及其家具提供给雷某居住,由雷某自行承担租金。郜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段坚持了15年的“夕阳婚”就此划上句号。

【法官说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再婚率不断提高,而老年人在婚后又离婚的比率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且幅度较大。但老年人离婚主要集中在50岁至60岁左右刚刚再婚的老年人,像90岁郜某这样的离婚案件还是比较少见的。社会的发展进步让老年人对人生的价值观和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公众对于老年人的离婚有了很大的宽容与理解。老年人的再婚家庭受到双方子女影响非常大,如果不注重感情培养,持搭伙过日子的态度,婚姻基础本来就不牢固,一旦有了磨擦,就为离婚埋下隐患。法院在审理再婚老人离婚案件过程中,会审慎处理。法院会充分考虑老年夫妻在离婚前与离婚后对双方生活的影响。有的老年人年龄比较大或者重病在身,判决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而出现难以维持生计的后果,这种情况下非不得已不会判决离婚,而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通过某种途径能够解决生活困难一方当事人离婚后的生活问题,就可以判决或调解双方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