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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共赢,我们当庭履行150万元!”

—麻城市法院鼓楼法庭庭前调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3-09-07 11:05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548

(通讯员:胡正涛)“为促共赢,我们当庭履行150万元!”“感谢买方理解,你们当庭履行,解了我们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意余款分期支付!”近日,麻城市法院鼓楼法庭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和该院党组关于加快妥善办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要求,切实践行共赢司法理念,快速调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督促买方当事人当庭履行案款150万元。

                        案件情况

湖北某建材公司和麻城某建材公司均是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企业。湖北某建材公司近两年来因建筑工程施工需要,分别从该两家建材公司购买混凝土。经过结算,湖北某建材公司尚欠两家建材公司混凝土货款500余万元。由于沟通不畅,该两笔货款均未最终结算,湖北某建材公司迟迟未付款,两家建材公司均诉至麻城市法院主张债权。

                        庭前调解

两起案件分配至鼓楼法庭之时,恰逢麻城市法院对全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清理督办,该院对未结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单独建立台账,明确已办理期限、剩余期限,要求从快送达、从快组织结算、从快调解、从快督促履行,以帮助生产企业尽快回笼资金,避免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

按照要求,鼓楼法庭在民事诉状副本送达之后,立即通知两案双方当事人派员到庭核对证据并对货款进行结算。拖欠的货款金额很快计算清楚,鼓楼法庭庭长王强随即展开庭前调解。“这两笔资金,对买方来说是货款,对卖方来说是生产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拖欠不得。买卖双方是互利共赢的关系,今后还要合作,分期履行,尽快履行,才能妥善把控住双方面临的风险。”王强从欠款性质、未来合作期待、双方风险把控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为表示履行诚意,湖北某建材公司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当庭向两家建材公司合计转账支付混凝土货款150万元。此时距立案不满一个月。

        锦旗致谢

 “高效调解解企忧,公正司法护营商。”两家建材公司的负责人为了表达感谢,向鼓楼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我们鼓楼法庭坚守市井之间,就是坚守在暖商护商的第一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提升办案质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力争将鼓楼法庭打造成为老城区最便捷、最高效的民商事解纷平台。”王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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