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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改造“枪支”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7-03-31 10:48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899

幼小爱枪网聊加入“枪友”群

1998年12月出生的王某,2岁的时候其父亲因车祸去世,2年后其母亲改嫁到外地。王某跟随爷爷一起生活,爷爷是一位退休的老公安,曾多次立功。与爷爷在一起的日子,王某经常听爷爷讲述勇斗歹徒、抓捕罪犯的故事。受爷爷的影响,王某从小就对枪支感兴趣,每次逛街只要看到玩具枪,他都要爷爷给他买。王某从小心中就有一个梦想,到了18岁去参军,手握真枪保家卫国。天有不测风云,在王某8岁的时候,爷爷因病去世,王某跟随小姨一起生活。失去疼爱他的爷爷,王某性格慢慢变得内向,成绩一路下滑,在上到初二时就辍学了。

闲来无事的王某经常上网浏览枪支网页,加了很多“志同道合”爱好枪支的QQ好友和QQ群。在QQ“枪友”群里,王某了解的枪支相关知识越来越多,并很快掌握了射钉枪构造原理,于是王某通过网店向李某购买了射钉枪、加长的钢管。

继续购买“枪支”收藏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王某在租住的出租屋内闭门独自潜心研究网购买来的“枪支”。通过QQ “枪友”群,他又购买了2支改造的射钉枪、1支五连发猎枪和1支高压气枪,除了和网友在网络上交流了解枪支的原理,他还把买来的“枪支”拆卸,掌握其内部结构。

掌握了“枪支”的基本原理后,王某还通过网店购买了4套枪支护木、塑料枪支握把、枪托、枪身、枪管、枪支泵体、消音器和金属高压气瓶等其他枪支零部件。

QQ“枪友”群事发王某被抓

一位对枪支感兴趣的赵姓网友不相信能在网上买到枪支,于是抱着好奇和试一试的心理通过网络购买改造的射钉枪,下订单后第4天,收到改造射钉枪后的赵某心理忐忑不安,很害怕,于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公安干警通过QQ“枪友”群,侦破了这起网络涉枪案。

2015年9月24日,王某在河南省某网吧上网时被麻城市公安民警抓获。在王某的租住屋,公安民警当场扣押了改装射钉枪3支、五连发猎枪1支、高压气枪1支、金属高压气瓶、枪支护木、塑料枪支握把、消音器、枪托、枪身、枪管、枪支泵体4套及33个枪支散件。

改造的射钉枪认定为枪吗

2017年1月,公诉机关向麻城市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第一次开庭,王某提出辩解意见,“射钉枪在网上到处可以购买,在购买时就有杀伤力,仅仅是加长枪管,不能认定为枪支”。经黄冈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改装前的射钉枪是一种工具,需要抵挡住物体才能完成击发。改装后的射钉枪,无需抵挡物体,可以由持枪人控制上膛完成击发。加长枪管后,射钉枪的击发方式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成为被警方定性的‘枪支’”。

鉴于王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遂判决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射钉枪作为家装建筑领域中应用广泛的一种工具,在生活中较为常见。将原本为工具的射钉枪改造成为枪,从技术角度而言确实不难。一旦将保险装置取消,射钉枪即能隔空射击,不用加长枪管,射程也可达数十米,杀伤力比较大。将作为装修工具的射钉枪进行改造,就会变得危险,改造人还可能触及刑法。而我国法律对枪支管控极为严格,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