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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则“无碍”让“无声”诉求得到“有心”帮助

发布时间:2026-05-20 10:00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35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全国助残日,今年的主题为“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残障人士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麻城市人民法院盐田河法庭干警深入先天性聋哑残疾殷某家中上门办案,为当事人量身定制诉讼服务,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殷某系先天性聋哑残疾。2024年5月,殷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将案外人孙某撞上。该案件经孙某起诉后,殷某因事先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代为赔付孙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后,因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该保险公司将一纸诉状诉至人民法院,向殷某追偿先行垫付的赔付金额。盐田河法庭承办法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原告提供的线索了解到,被告殷某系聋哑人士,同时育有三个子女,还有多病的老父亲要赡养,为家庭生计殷某一人外出务工维持全家生计,家庭经济十分艰难。为了被告能及时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并避免因法院送达不畅而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庭遂上门对殷某进行送达。

办案法官几经周折才找到殷某及其家人的住所,当时殷某在外务工刚刚归来,其妻子在家照顾三个子女,办案人员详细询问了殷某的身体状况以及家庭生活近况,考虑到殷某及其妻子文化水平均为半文盲,承办法官遂向其详细解读了本案案情以及法庭此行的目的,还向殷某妻子告知了案件当事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告知参加庭审的相关注意事项,殷某妻子收件后表示理解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确认。

考虑到殷某的特殊情况及其家庭的特殊困境,为了方便沟通交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薛娇和法官助理郭腾在送达后迅速联系了殷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向他们详细说明了殷某的实际情况,并询问殷某可能获得的相关救济政策,希望村委会工作人员能够积极为殷某申请相关救济政策提供便利。开庭前,法庭告知殷某妻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并通过村委会指定殷某远在外地打工的叔父担任殷某的诉讼代理人,充分保障殷某各项诉讼权利,殷某对此深受感动。5月18日上午,该案如期顺利开庭,整个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原、被告均如实表达了诉辩意见。

为积极回应残疾人维权的司法需求,麻城市人民法院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充分体现对残疾人的关爱与尊重,为聋哑当事人扫清了诉讼路上的障碍,让他们真切体会到来自法院的温暖守护。麻城市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坚守为民初心,聚焦特困和特殊人群的司法需求,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拓宽诉讼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打通特殊群体维权“最后一公里”,让“无声”的诉求得到“有心”的回应,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通讯员:郭腾   麻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