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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回归法官本位

发布时间:2017-05-18 15:56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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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响起, 5月18日上午,一起网络平台借款合同纠纷案在麻城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与平常不同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亲执法槌,担任本起案件的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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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潘敬秋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潘敬秋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逐步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案件由合议庭合议后,另择期宣判。

长期以来,受行政管理事务所累,不少法院院长、庭长脱离了审判一线。院长、庭长本应是法官中的精英、审判业务上的专家,不办案的法官不是真正的法官,院、庭长亲自办案、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是对司法主体责任和法官职能的回归,是对“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践行。

院领导带头办案,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和亮点。麻城市法院完善制度,使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开示范庭,带头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成为工作常态,在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理念方面迈出了坚实稳妥的一步。院长亲自带头开庭审理案件,不仅能够缓解一线办案压力,提高审判质效,而且通过发挥领导示范作用,有利于调动法官专研审判业务、提高案件质效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必将充分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院庭长权利清单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