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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50名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麻城市法院年前快审快结民生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9-01-28 17:09 来源:mcsfy 阅读:413

年关将近,正是千家万户回家团圆的时节。近日,麻城法院盐田河法庭抢抓办案,及时审结了50件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等纠纷的系列案件,让50名农民工三年维权划上圆满句号。

被告广州某公司于2014年到麻城市某镇流转土地从事有机水稻种植。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以及国家惠农政策的扶持下,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先后成立了麻城某公司和麻城某合作社,经营该镇区周围5个村、社区的水田,面积达一千余亩。2016年,由于公司资金不能到位,公司股东和水稻种植基地管理人员产生矛盾,又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当年稻谷大量减产。被拖欠田租的农户到镇政府上访,为防止事态恶化,镇政府派工作人员到广东与公司股东商议后,公司决定将当年稻谷发放农户,抵扣租金。但是广州某公司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肥料款、仓库租金等80余万元一直未予支付。通过多种方式寻求救济无果后,农民工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麻城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院党组非常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尽快审结这批案件,维护好农民工权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雪华亲自挂帅担任办案小组组长并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盐田河法庭庭长李华武主审此系列案件。

合议庭经过查阅案卷和走访当地群众,发现该系列案的被告广州某公司资不抵债且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在广州,案件开庭传票等诉讼资料送达非常困难。为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合议庭成员立即赶往广州,千方百计找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完成送达任务后连夜从广州赶回麻城投入下一步工作。第一次庭审时,被告广州某公司未到庭应诉,合议庭不放弃不等待,多次去函要求被告参与诉讼,并给予充分的举证时间,让被告广州某公司依法举证、质证、辩论。

结合被告提出的质证意见,考虑到该系列案的案情复杂、证据分散,合议庭辗转广州某公司所在地的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向镇、村干部及村民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还原案件事实,形成的书面笔录有70份之多,查明了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广州某公司在流转土地从事有机水稻种植的过程中,还成立了麻城某公司和麻城某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由麻城某合作社名义签订,来往账目又常以麻城某公司名义进行,指示生产和结算的均为广州某公司,三公司的人员、财产、管理高度混同,所以确定责任主体和承担责任的方式成为本案适用法律问题的关键所在。为正确适用法律,合议庭研究了大量案例并将案件交由院长潘敬秋同志参加的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最终确定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这50个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不同,案由包括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尽管被告相同,但是适用的法律并不一样,判决书不可能“千篇一律”,工作量很大,故合议庭成员连续三个多月自愿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办理案件,承办法官李华武和书记员李向前甚至经常熬夜加班撰写、修改判决书到凌晨一点,最终形成30000余页的案件卷宗,赶在年前将案件全部审结完毕。

判决发出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被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律师在收到判决书后给书记员发了一条短信:“判决书收到了。不管结果如何,由衷地说一声法官和工作人员辛苦了!”目前,该系列案件还在自动履行期,法院正在督促当事人履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