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麻 城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李某与查秀林、侯建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查秀林、侯建英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李某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查秀林,住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郭家渡村1组34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2219841020****。
被执行人:侯建英,住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大马金村五组,公民身份号码15042419820903****
执行案号(2020)鄂1181执313号
未履行金额:1975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之内。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查秀林、侯建英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1、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或其名下车辆等财产线索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元;2、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线索)并最终被法院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1587174714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