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受理的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武汉市颐年阁养老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谢移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开庭审理前,为保障本案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了解案件进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请本案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协商推选1-5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满前告知本院,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