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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母亲无人管 法官释法促保障

发布时间:2017-05-12 14:52 来源:麻城市法院 阅读:242

谢谢你们,我现在生活有保障了,终于有新家了!”当躺在床上72岁的胡老太接过法官递给她的子女赡养费存折时,激动地说。5月12日,在母亲节到来之际,麻城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让胡老太老有所依。

胡老太共育二子三女,均已各自成家。1990年,胡老太因病瘫痪在床,胡老太的老伴李某为了照顾妻子,没有出外谋生,生活费断了来源,加之高额的医疗费用,夫妻俩无力负担,就赡养问题多次与子女发生矛盾,期间还经过亲戚参与做工作,达成了赡养协议,但是两个儿子总是以各种借口没有实际履行各自的赡养义务,三个女儿只是抽空闲时间来照看一下。胡老太因生活无着落,多次向村委会、镇政府要求解决困难,村干部、镇干部均出面调解过多次,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胡老太的老伴李某没法,自己种点地,加上三个女儿和亲戚们的接济,艰难度日。2017年4月因连阴雨加之遇大风,胡老太住的土坯房一面墙坍塌,不能再住人,只有临时搭建帐篷居住。想到自己有儿有女,生病不能动了确住在帐篷里,胡老太经常躺在床上以泪洗面。无奈之下,胡老太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乘马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杨作义对胡老太的遭遇深感同情,为了尽快解决胡老太的养老问题,决定快审快结,于当日就将诉状送达到胡老太的两个儿子,迅速组织开庭。为了扩大法律宣传效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应,法庭决定到案发地就地巡回办案,并拟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同时,法庭考虑到胡老太瘫痪在床二十多年,身体已非常虚弱,继续住在帐篷里只会加重病情,于是联系该村村干部帮助胡老太修缮房屋,迅速改善其居住条件。

庭审现场就选在胡老太住的帐篷边,开庭时,胡老太的两个儿子对自己的行为仍然没有认识,反而认为母亲不应该起诉,让他们丢丑,抵触情绪很大。庭长杨作义先向胡老太的两个儿子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规定,告知其这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不承担义务的法律后果。讲完相关法律规定后,杨作义指着胡老太住的帐篷说“你们也为人父母,将来你们老了不能动了,你的儿女也让你住在帐篷里,不给你吃穿,你心理怎么想?”听到这几句话,胡老太的两个儿子低下了头,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了胡老太的两个儿子每年各自支付胡老太夫妻生活费1200元,并承担两老的生病住院费用;另行每人支付3000元,用于两老的房屋修建费用的调解协议。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胡老太的晚年生活也有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