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董传坤与肖副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肖副朝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董传坤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肖副朝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124195812030037
住所地:麻城市鼓楼街道办事甘家岗村三组肖家大垸41号
执行案号:(2020)鄂1181执542号
未履行金额:250000元及利息
二、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出至我院控制可处置的财产满足执行标的为止。
三、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肖副朝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我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
四、悬赏金额
提供被执行人肖副朝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我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支付3000元悬赏金。
五、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0713-299016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O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