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出借人死亡,无借款凭证能否讨回借款?

——家事法庭断家庭内借款纠纷有高招

发布时间:2018-08-16 08:43 来源:mcsfy 阅读:231

亲兄弟间借款没打借条,后来出借人因病去世,这笔没有凭证的借款,作为遗产第一程序继承人,可否成功讨要借款?

事情从2016年9月说起,闽某方与姚某夫妻俩因购房款不足,便向弟弟闽某岸借款,闽某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闽某方与姚某支付了借款。2018年1月,闽某岸因突发疾病去世。闽某岸的妻子贾某多次向哥哥闽某方与嫂子姚某讨要上述借款,闽某方与姚某均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贾某无奈将哥哥闽某方与嫂子姚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闽某方与姚某偿还向原告的借款19.1万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资金占有期间的利息。

2018年8月6日,麻城市法院黄金桥家事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胡成姜前往贾某的家中了解案情,闽某岸生前与哥哥闽某方关系非常好,两家有什么困难,互相帮助。哥哥闽某方与姚某因购房款不足开口借钱,闽某岸很爽快答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借款。因为是亲兄弟,当时并没有要求哥哥写下欠条,也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贾某说,丈夫闽某岸去世后,感觉两家的关系没有以前好,讨要借款,闽某方与姚某总是找理由拒绝还款,担心因血缘关系纽带丈夫已死,哥嫂会赖账不还,遂起诉。

听了原告贾某对案情的讲述后,胡成姜来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从村干部口中得知,被告闽某方与姚某为人比较老实,自从弟弟闽某岸去世后,闽某方与姚某一直担心弟媳贾某改嫁,两家关系没有以前好。

通过外围走访,胡成姜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于是制定了解决该案的方案。家事纠纷以调解结案更有利于亲情关系的修复,尽量不要让原、被告对簿公堂,最好从亲情入手,调解结案。

胡成姜带上家调委成员一起来到被告闽某方与姚某家,与两被告拉起了家常。从闽某岸与闽某方哥俩的亲密关系,两家有困难互相帮助,再到弟媳贾某一人带着两个正在读书的侄子、侄女不容易等入手,家务常理一翻苦口婆心劝说,经过细致的思想工作。被告闽某方与姚某主动承认借了弟弟购房款没还,心理一直有个疙瘩。

胡成姜趁热打铁,联系原、被告来到黄金桥家事法庭调解室,温馨“礼让”壁画,桌牌上哥哥、嫂子、弟媳代替原、被告的称呼,《我们是一家人》的音乐让彼此减轻隔阂感。胡成姜观察到,在堂屋式的家事调解室坐下后,原、被告分别低下了头,彼此感觉有点难为情。于是胡成姜开始做调解工作,闽某方承认弟弟闽某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其支付了借款16万元,另外的3.1万元是闽某岸委托闽某方代为收取尹某的欠款,因尹某当时没钱,所以这个欠款没有收成。原告贾某对被告的称述事实予以确认。原、被告自愿达成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16万元借款,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求的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织部分,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在亲人、朋友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往往碍于面子不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但这往往导致发生争议时没有依据,所以一定要“亲兄弟明算账”。如果已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应当及时搜集证据,可以叫对方补打借条,或者通过短信、录音、寻找见证人等方式固定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若非经过家事法庭这种特殊的审判模式,仔细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方式做哥嫂的工作,这种亲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认起来确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