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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法院为夭折的孩子讨一个说法

-------来自母亲节前夜的报道

发布时间:2018-05-17 16:18 来源:mcsfy 阅读:358

“谢谢你们!谢谢麻城法院为我们讨了一个说法,还孩子和母亲一个公道!”

近日,麻城法院审理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为失去孩子的父母讨回了个“说法”。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26,原告李某某在被告某医院进行“子宫下段剖宫产+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手术,成功分娩出一名女婴。9:50,该女婴因出现病症被转入新生儿科诊治。11月24日下午14:00左右,该女婴出现腹部肿胀,主治医生诊断后建议将女婴转上级医院治疗,经原告李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同意后,该女婴被转至另一所医院抢救治疗,抢救半个小时左右就被宣告死亡。该医院对女婴死亡原因推断为急性呼衰、心衰。后原告李某某申请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认为该女婴符合在先天性室内间隔缺损的基础上,因羊水吸入性肺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原告李某某与其丈夫张某某认为被告某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对该女婴的治疗和护理严重失职,严重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应对其女儿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584248.5元。

民一庭专业审判团队接手案件后,由屈剑主审,该团队认为该案涉及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问题,原告李某某与张某某作为案件受害人既有因丧失女儿而陷入悲痛的心理又有因被告某医院迟迟不给予确切答复而产生愤懑的情绪,且医院作为公众场所人来来往,如不能快速解决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遂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稳妥地化解着起矛盾纠纷。

两次到被告某医院找主治医生了解情况,三次到案件受害人李某某、张某某家里进行慰问安抚并征询调解意向,四次组织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该案在主审法官主持下达成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李某某、张某某153000元的调解意见。医疗纠纷终于妥善化解,成功消除了一起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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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