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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模式

——麻城市部署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30 11:29 来源:麻城市人民法院调研科 阅读:380

   

我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得到了麻城市委的大力支持,近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分管政法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基层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及相关行政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诉调对接工作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向、副市长戴昌远、人大副主任刘泽良、政协副主席杨来凡等领导出席。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向在会上指出:市委已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全市要按照《麻城市人民法院、麻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努力提高诉调对接工作质效,为服务“五城同建”、推动跨越发展营造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介绍了我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情况,并对法院下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推进和配合全市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进行了发言。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坚持党委领导,各乡镇办、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场地办公,有经费保障,有牌子、有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各部门要科学部署开展好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各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将辖区内人民调解作硬性指标纳入到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各调解组织要对本单位、本辖区内的调解协议尽可能的动员当事人到法院(法庭)进行司法确认;三是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人民法庭、司法所每年制定计划,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针对法律适用及调解文书的制作等,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人民调解组织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等文书,以增强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能力;四是完善例会制度。充分发挥镇政法工作例会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单位定期通报矛盾纠纷调解情况,总结交流“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落实措施;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必须通过各种媒体,采用多样形式,对我市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宣传,以提高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利用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理,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信任度和认同感,鼓励群众选择非诉讼途径化解矛盾,从而形成有利于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