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关于2023年1-8月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3-09-04 15:04 来源:mcsfy 阅读:531

一、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2023年1-8月审判执行案件收结存情况

通过湖北数字法院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提取数据,2023年1-8月,全院新收8249件(去年同期7231件,同比上升14.08%),已结6700件(去年同期5441件,同比上升23.14%),未结1779件(去年同期2405件,同比下降26.03%),共受理8479件(去年同期7846件,同比上升8.07%),结案率79.02%(去年同期69.35%,同比增长9.67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4%(去年同期99.81%,同比增加0.03个百分点)。

2023年1-8月,我院结案率为79.02%,各办案单位中结案率达到100%的分别是刑事团队、立案庭,另结案率超过90%的分别是审管办、中馆驿法庭、顺河法庭及刑庭;我院结收比为82.32%,各办案单位中结收比最高的分别是刑事团队、立案庭、审管办、刑庭、中馆驿法庭、顺河法庭。现距离第三季度结案率考核不到一个月时间,请各办案单位合理安排送达、开庭、撰写文书等流程,抓紧时间做好结案攻坚,确保顺利完成既定的第三季度结案率目标。

2023年1-8月审判执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情况

1、我院审执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整体情况

我院2023年1-8月审判案件平均耗时为46.11天(去年同期49.52天,同比减少3.41天),与全市法院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38.80天相差7.31天;我院执行案件平均耗时为69.14天。作为黄冈中院对基层法院的一项考核指标,我院也拟将其纳入法官业绩考核,请审判岗位、执行岗位各位法官要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及时报结、缩短案件办理周期,降低我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2、我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情况

通过湖北数字法院系统系统提取数据,截止2023年8月31日24时,我院买卖合同纠纷已结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43.88天,与全市基层法院买卖合同纠纷已结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42.13天相隔1.75天。

截止8月31日24时,我院买卖合同纠纷未结案件共计59件,其中审理天数已超过40天(含40天)的有40件,30-39天的有5件,20-29天的有4件,未超过20天(不含20天)的有4件。

1、审理天数已超过40天(含40天)的案件中,民二庭13件黄金桥法庭11件鼓楼法庭5件白果法庭3件盐田河法庭3件综合庭2件乘马岗法庭1件福田河法庭1件民一庭1件。

2、审理天数为30-39天的案件中,黄金桥法庭3件民二庭1件盐田河法庭1件。

3、审理天数为20-29天的案件中,民二庭5件黄金桥法庭3件宋埠法庭1件鼓楼法庭1件。

4、审理天数未超过20天(不含20天)的案件中,白果法庭2件民二庭1件黄金桥法庭1件三河法庭1件。

2023年1-8月一审案件适用程序情况

1、我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情况

我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20%,该指标是黄冈中院2023年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中新增的一项指标,请各位审判岗位法官不要单纯因案件审理期限不足而将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

2、我院一审民商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根据湖北数字法院系统提取数据,我院一审民商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6.94%,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居我院前三位的庭室分别为中馆驿法庭、鼓楼法庭和宋埠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类给付案件,各位承办法官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达到提高审判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的目的,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2023年1-8月我院一审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长情况

截止2023年8月31日,我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长为107.53天,居全市法院第三。请各承办人严格按照立案庭要求,及时送达上诉状并整卷、移送至立案庭,争取降低我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长。

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情况

1、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全市基层法院超过12个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共有33件,我院有1件

2、6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

我院12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有1件,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有15件,承办法官已说明未结原因和结案计划。请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监督管理,督促承办法官及时按照程序加大审理力度,确保案件及时审结,并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发生,争取实现12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动态清零,6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抓紧结案,防止其演变为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延长扣除审限未结案件情况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全院未结诉讼案件1093件(不含执行),其中办理扣除审限案件86件(不含重新计算审限)、办理延长审限案件1件,全院延长扣除审限未结案比达7.96%。请各办案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审查审限变更的必要性,对于需要变更审限的案件,要严格遵守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层层把关的程序,进行纸质审核签字。

二、审判执行工作质量

(一)被改判、发回重审情况

2023年1-8月,我院被二审改判54件(其中刑事8件、民事41件、行政5件)、被二审发回重审34件(其中刑事9件、民事25件),被改判、发回案件占同期一审判决结案数之比为4.18%(88/2105),与去年同期3.03%(51/1684)相比上升了1.15个百分点。请各办案单位注重案件质量,减少发改案件。

(二)一审服判息诉率

2023年1-8月,我院上诉案件共735件,一审结案总数为432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3.0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六。请各承办人在提升办案效率同时,注重案件效果,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

二、审判执行工作效果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全院诉讼案件调撤数为2113件,其中准予撤诉899件,按撤诉处理150件,调解1064件,调撤率为47.44%,与全市基层法院平均调撤率51.35%相差3.91个百分点。请各办案单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工作,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办好案、快办案。我院2023年1-8月结案率为79.02%,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后,与第一名红安法院88.02%相差9个百分点,差距较大。请各一线办案人员要注重案件质量,合理把握案件的各流程节点,加快办案节奏,实现办好案、快办案。请各办案单位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效的工作作风完成好我院第三季度结案率目标任务。

2.进一步加大调撤力度,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要把提高案件调撤能力、培养调撤艺术作为重要切入点,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因人而异、因案施策,依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一线办案人员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的释明力度,案件宣判后要做好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结果,降低案件上诉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提升买卖合同审理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精准适用民法典有关买卖合同纠纷审理规定,统一裁判尺度。二是缩短买卖合同案件审理时间,引入时点管理,解决买卖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的“滴、漏、拖”。三是加强买卖合同风险预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合法、诚信、有序的买卖行为规则,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4.进一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加大清积力度。要从严把握审限变更条件,规范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审管办要进一步压实管理和服务责任,定期通报和催办案件,做好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管工作,对临近审限和即将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预警提示;一线办案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能力,逐案分析长期未结原因,制定结案计划,明确结案措施,谨防超审限结案。

5.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审判系统于六月份升级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推送功能,相关通知和操作步骤已分别于6月21日、8月25日发至内网工作群。该项工作被上级法院纳入司法统计和营商环境考核,请大家务必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录入案件的生效信息,并生成制式的生效证明书,各办案人员登录电子送达平台访问“通达海卷宗”模块即可给当事人送达生效证明书。

6.主动落实“双沟通双评析”机制,有效降低发改率。承办法官对于系列案、关联案要及时向中院沟通请示,争取中院的指导;在案件上诉后要主动开展评析工作,经评析认为有发改风险的,积极与中院沟通、说明情况,避免类案被大面积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