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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问答系列(二)

发布时间:2012-09-24 08:10 来源:麻城市法院立案二庭 阅读:2887

   

10、 什么是反诉?

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要注意以下四点:

(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

(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

(3)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

(4)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  

11、 何时提出反诉有效?

反诉应该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前提出。  

12、劳动争议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劳动争议案件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在限定的期限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需要持裁决书、起诉状等材料。  

13、 什么是管辖?

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4、 侵权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5、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34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6、 因继承遗产而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34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