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京山桥米”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
为全面强化地理标志精准保护力度,规范特色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护航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京山桥米协会与红安县某公司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纠纷一案,通过示范庭审、以案释法的方式,精准破解地理标志冒用、搭便车、混淆宣传等行业顽疾,以典型案件审理守护“京山桥米”区域公共品牌价值。
“京山桥米”作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湖北省京山市极具代表性的特色农业金字招牌,历史底蕴深厚、品质特征独特、市场认可度极高,是助力地方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的核心无形资产。其独特口感与优良品质,源于京山本地特定的土壤、气候、水源等自然禀赋与传统选育、耕作的人文工艺,仅限划定保护区域内、符合特定品种、遵循标准生产加工的稻米,方可依规使用地理标志标识。
近年来,随着“京山桥米”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市场侵权乱象随之滋生。部分外地粮油经营主体、商户未经京山桥米行业协会授权许可,擅自在产品外包装、宣传页面、户外广告中突出使用“桥米”“京山桥米”近似字样,通过拆分、嵌套、变相使用地理标志核心标识,刻意傍名牌、蹭品牌流量,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正规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粮农合法权益,更持续稀释、透支“京山桥米”百年特色品牌口碑,对地方特色产业长远发展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京山桥米”商标侵权案曾入选2022年度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本案系典型的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纠纷,麻城市法院顺河法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邀请任职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知名度、权属效力、侵权行为认定、近似标识混淆标准、侵权过错程度、品牌损害后果、赔偿数额依据等核心争议焦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完整查明案件事实、精准梳理法律适用要点,并当庭向被告释明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绝非通用名称,不得任意套用、随意滥用;非授权主体不得以变相、拆分、近似使用等方式“打擦边球”冒用地方特色地标品牌。
此次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的示范庭审公开审理,既是一次精准高效的个案维权,更是一场面向全行业、全社会的沉浸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法治公开课。通过“审理一案、规范一片、警示一方”,清晰划清了地理标志合法使用、合理宣传、侵权违法的三条红线,有力震慑恶意傍名牌、冒用地理标志、仿冒特色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麻城市法院将持续聚焦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地方特色农产品、文旅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保护需求,常态化开展示范庭审、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司法建议等延伸工作,持续健全“事前预防、事中规制、事后治理”全链条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地理标志侵权乱象,持续净化特色产业市场环境,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护航乡村产业振兴、助力地方特色品牌行稳致远。